《条例》坚持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划定监管底线,全流程促进私募基金规范运作。
一是突出对关键主体的监管要求,加强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
二是全面规范资金募集和备案要求,明确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向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是规范投资业务活动,明确私募基金财产投资范围和负面清单,同时为私募基金产品有序创新预留了空间。
四是明确市场化退出机制,构建“进出有序”的行业生态。
五是丰富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私募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业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以及服务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如促进股权资本形成,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服务重点领域和战略性产业,有效支持国家战略;积极发挥投资功能作用,助推经济发展和创业就业;私募证券基金促进提升资本市场投资者群体的机构化程度。
看法:
完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开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等各方的培训工作,引导各方准确充分学习理解《条例》内容,准确把握要点,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网址:
http://www.chinanews.com.cn/cj/2023/07-10/100400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