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文明确,商品房无法交付时,相较于建设工程款等,购房者退款享有优先请求权。此举旨在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市场信心和购房预期,有利于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态势。
现实中,购房者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远不止“烂尾楼”。从购房合同签订、贷款流程审批到实际交房办证,诸多侵犯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亟待整治。
购房者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和滥用。在住房交易中,购房者个人信息经常被中介或金融机构泄露,为牟取利益出卖给装修公司或信贷公司,导致购房者经常接到骚扰电话。还有些房产中介非法采集客户信息,用作推销业务、增值项目等。公民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范畴,房产中介作为个人购房信息的收集者、管理者和处理者,有义务保护客户隐私信息。对此,相关部门应进一步采取有效举措,加大惩治力度,提高中介机构的违法成本。
据中消协发布的消费者线索征集调查,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购房者权益现象较为普遍。比如,出售方收受定金后,因出售方原因致使不能交易时,购房者往往只能要求退还定金而不附加利息或赔偿;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广告宣传内容不符时,合同以“宣传视为要约邀请”规避责任……不合规格式条款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说明部分开发商和中介在利益面前藐视法律法规,不惜铤而走险。对此,监管不仅不能缺位,而且要进行精准打击。
此外,部分中小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实际交房效果和合同版本有较大出入。在房屋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为降低成本,部分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图,造成房子或社区环境名不符实,严重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对此,消费者在购房前不能大意,需仔细核对房屋规划图细节,对开发商承诺事项确保清楚知晓。一旦出现与合同不符情况,应依法要求予以赔偿,或起诉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今年以来,全国多个城市房地产市场呈现复苏回暖态势。同时,也要看到,住房消费领域一些侵权顽疾屡禁不止,对购房者心理预期产生了一定影响,甚至干扰房地产市场稳预期。在此情况下,相关部门需找准症结,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持续加强住房消费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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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购房消费者权益被侵略出现频繁,出售方出卖消费者个人信息造成个人收到骚扰电话,在合同上也出现漏洞一旦因卖方出现问题导致不能成交,买方也只能要回订金,无其他赔偿。对于商品房中小开发上还会擅自改图导致名不符实。